摘要:
1月4日,有网友问《中国改革》杂志社社长袁绪程:近年来,无论是在学者还是在互联网上,对改革都进行了比较激烈的讨论,其中也有不少尖锐的批评,这种现象的出现的原因是什么?这是不是意味着改革遭遇了强大的阻力?这些阻力主要来自观念利益?
袁绪程回答说,在现代化的过程中,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发生争论是正常的,也是难以避免的,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或难题,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或者说是批评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在我看来期,争论有利于深化改革、推进改革。但是,我们并不赞成否定改革,随着过去的某些人的看法。
党的十七大鲜明的强调,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,是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;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,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,发展社会主义、发展马克思主义、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、顺应时代潮流,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,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,停顿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。
当然,我们要对这些争论进行概括的话,我觉得可以从四个层面来进行概括:一是意识形态之争,二是价值取向之争,三是利益之争,四是表达和思维范式之争。即不同的概念级产生的不同的认知的争论。这里讲的意识形态指的是改革的意识形态。即为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“证明”或者说辩护的理论。为什么会发生争论呢?也就是说改革的意识形态出了问题,出现了混乱不能不争论了。总书记的“6·25”讲话和十七的报告已经做了肯定的回答,可以说是“盖棺定论”了。我在这里着重回答一下,价值和利益之争。
可以说这是改革大争论的许多问题,实际上是价值取向之争。所谓价值取向是指与一定文化或意识形态相联系的人们的主观需求。它包括经济价值、政治(民主)精神价值等,当然还可以细分,它的取舍和权重权轻就是价值取向,比如说财富、闲暇、民主、自由等价值之间的孰轻孰重的问题等。
价值及价值取向、判断选择虽与一定的意识形态相联系,但它区别于意识形态。它强调的是,人们对事物的是非判断即应当不应当的行为准则或理念,例如,对自由、平等、公平、正义、诚信等人类基本价值观念的是否认同,并以此作为判断是否标准,进而对公平和效率的价值维度的取舍或权重权轻,对社会产品结构中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比例或比重的判别,对以利己为基础的市场交换规律与公共论的兼容和冲突的判别,以及对现有的收入的地区、城乡个人的分配结构的合理性等的判别。如果价值及价值取向不同,必然会影响对事物的判断,正由于人们对价值观念不同,对各项具体改革的成败判断各异,也使得许多争论难以达成共识,并且存在许多价值取向的上的冲突,如公平和效率,专制和自由,人治和法治等。
许多看似价值取向之争,实际上是利益之争,改革带来的社会的分化和利益的分层。利益的阶层化、集团化,职业化和地区化是改革的必然结果,一些人改革中的收益,另外一些人在改革中相会受损了,一些人利用特权发了大财,一些人因此而受损。当然绝对的看,大多数人在改革中都是受益者,但受益的程度差异很大,因此人民对改革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是必然,由利益决定的看法必然是以价值取向及意识形态的面目出现,问题不在于人们的利益和看法不同,而在于是否给予不同的人群(阶层、集团)提供一意见的表达的渠道,这次大争论恰恰为各种不同的群体的民意提供了释放的渠道,在改革中受损和收益的各方通过争论各自表达了自己的意见,从而使公共政策的制定不再是单极和单方面的,而带有公共的性质,这就是争论背后的实质和带来的正面效应,当然我们要力杜某些争论所引起的负面效应。
从这个角度看,争论并不意味着有什么强大的阻力,而是让不同的阶层或者利益集团都有“话语权”,都有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的机会,从而让改革更体现公共性、正当性让全国人民共享改革的成果,让改革进行更有效率,以纠正在某一些领域出现的偏差或片面倾向。